與其說老師的角色是知識給予者,我更認為我們是孩子們在三年幼稚園生涯中重要的「玩伴」。除了是擔當孩子的玩樂陪伴者,對我而言,「玩伴」的定義是提醒着老師應如何設計及提供自主學習的環境讓他們從玩樂中愉快地學習。從玩樂中了解到他們各自的學習需要,並將不同的遊戲有效地融入課程中,讓他們在最有效的教學模式中學習與成⻑,達到幼兒身心各方面的全人發展。
然而我深信「愛」是教育最重要的主導力量,盼望能以生命影響生命,使孩子能在校園裏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並能實踐「信、望、愛」的基督精神。儘管在教學時偶然也會不能理解孩子的行為問題,我總會提醒自己要先蹲下身子來,從孩子的角度去了解他們眼中的世界,往往就能理解他們背後的心理和需要。在求學過程中,我認為學生之間只有學習之別,並無優劣之分。只要用愛與關懷跟孩子相處,便能發掘出他們每個人獨特的地方,配合適當的教學方法,讓他們能在最好的學習環境中開心成⻑,為他們未來的人生打好基礎。